各部门、事业部、二级(控股)公司:
按照我省有关要求,集团公司已于2月14日完成复产复工备案登记。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,确保集团公司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保证集团公司正常运转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好本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所有上岗人员必须满足返岗条件(近期无湖北外来人员接触史、无外出湖北出差旅行、无身体异常等情况;自南昌市以外返回的员工必须隔离14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返岗;纳入集团公司重点监测范围的员工暂不返岗)。
二、实施弹性工作制。考虑疫情期特殊情况,集团公司自2月17日-2月23日实行弹性工作制,期间视疫情防控需要进行调整。各部门、事业部、二级(控股)公司(以下简称各单位)要妥善做好到岗工作安排,确保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和集团公司工作部署。未在集团公司新办公楼办公的有关单位,要严格按照属地要求完成复产复工备案后有序组织复工,复工前仍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,有关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。
三、严明工作纪律。复工期间,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疫情防控指南和《集团公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知识手册(第一版)》加强防护,并继续执行返岗员工情况统计机制、员工每日健康监测机制、隔离机制、应急机制、请销假机制、安全防护机制、办公机制、保障机制、宣传机制、纪律机制、奖惩机制等十项疫情防控工作机制(详见防控知识手册)。
特此通知。
2020年2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