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原港务公司30万方中心油库一期工程及8号泊位工程通过安全设施专项验收
    9月6日,中原港务公司组织召开湄洲湾30万方中心油库项目一期工程及8号泊位工程安全设施专项验收会议,福建省湄洲湾港口局、秀屿区安监局、建设、施工、监理、安全评价机构等单位代表及特邀安全专家参加了会议。
   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中原港务公司对该项目的安全设施施工、安全验收评价的汇报,在查看现场的基础上,进行了认真的讨论、审查,一致认为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申请材料基本齐全,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做到了“三同时”,评价报告编制符合规范要求、评价结论可信,工程项目建设基本满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,符合安全设施专项验收条件,同意通过安全设施专项验收。
    中原港务公司是继新修订的《港口经营管理规定》颁布后湄洲湾港第一个先经过安全设施专项验收,后开展生产试运行的港口危险货物企业。此举为中原港务公司项目投产打下了坚实安全基础,同时也促进了中原港务公司安全生产的规范化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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